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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06-19 10:43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下周开始,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巩固业已形成的良好考风考纪。根据学校对期末考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6月25日至6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考试动员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分别组织教师、学生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认真学习《天津城建大学考试管理办法》及《监考手册》。一方面要求学生在各门课程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重点强调学校将对违反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天津城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天城大政〔2017〕103号)进行处理,尤其对于使用通讯工具或其它器材、参与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另一方面,要求每位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对于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关于考试的几点说明

   1、期末考程(附件1)中每场考试按120分钟安排。但由于课程性质、内容和要求的不同,试卷上实际的考试时间分为90分钟和120分钟两种,请广大考生和监考教师以试卷上标明的考试时间为准。

2、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要求所有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携带以下两种证件:

  ①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或近期四、六级准考证);

  ②下列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护照、学生所在学院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学生身份证明等。

要求两证齐全,信息及照片清晰。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学生本人与证件是否相符,并要求考生在签到表(考场记录单背面)上填写本人学号、姓名。

3、由于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两门课程采取多目标培养模式,期末考程中相关的考场无法标注具体班级,改为使用编号区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考生登陆自己的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考试时间与地点。

   结业生的考试安排如不能在综合教务网页查询,请根据自己申报的课程号、课序号自行对照考程进行查询,如有疑问可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咨询。

4、由于我校本科生的学号为8位或10位,而英语类、社科类考试使用的标准化答题卡上的学号填涂处为9位,所以考生须按照以下方法填写答题卡:

①学号为8位的考生,应在学号前面(最左侧)加0,再填写8位学号。

②学号为10位的考生,应去掉学号的第一位(最左侧),只填写后9位。

5、收发试卷安排

期末考试考场分布在前、后两个校区。为方便监考教师,教务处依照惯例设立了前、后两个考务点,前校区考务点设在教材科库房(主楼大台阶下),后校区考务点设在教务处(收发试卷在现代教育中心A701,A703)。考场在东配、西配的监考教师到前校区考务点领卷、送卷;考场在现代教育中心的监考教师到后校区考务点领卷、送卷。

上午监考领卷时间:8:20-8:45;

下午监考领卷时间:12:50-13:15。

请监考教师务必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四、巡考安排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组成的巡考领导小组和由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巡考组。

1、巡考领导小组:

长:史庆伟  李忠献

副组长:王建廷  崔雅利

员:毛  毳  姜文伟  李晓龙  

2、巡考组:

巡考人员依据前、后校区分为两组:

(一)前校区组(李国栋负责协调安排)

具体巡考安排见附件1

(二)后校区组(谈廷风、张小开负责协调安排)

具体巡考安排见附件1

3、巡考职责和要求:

(一) 巡考人员主要职责:

(1)巡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

(2)巡查考场纪律情况以及考生的考试状态;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尽职尽责;

(4)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5)协助监考教师处理好违纪或作弊学生的取证工作;

(6)做好巡考记录。

(二)巡考要求:

(1)巡考小组成员在有巡考任务的当天上午8:45、下午13:15到考务办公室(前校区组到主楼教材科、后校区组到现代教育中心A707)签到,由教务处安排各组巡考区域;

(2)巡考小组需对负责的考场在考试时间内巡考2次;

(3)校领导巡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4)如巡考人员有其他事情不能到岗巡考,必须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及时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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